2025年張家界桑植縣縣直單位公開選調公告

2025-06-03 18:37:32閱讀()桑植縣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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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關于建立為鄉(xiāng)村干部減負賦能長效機制的實施方案》《桑植縣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流動調配管理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為進一步暢通干部交流渠道,優(yōu)化我縣城鄉(xiāng)干部隊伍結構,經研究決定開展2025年縣直單位公開選調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1.堅持黨管干部原則;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3.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

4.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能力素質與職位要求相結合;

5.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原則;

6.堅持依法依規(guī)辦事。

二、選調崗位計劃

本次縣直單位公開選調27名,具體職位詳見《桑植縣2025年縣直單位公開選調職位表》(附件1)。

三、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選調范圍

1.行政和參公編制人員為已進行公務員或參公登記在編在崗人員;

2.事業(yè)單位崗位要求在編在崗的全額事業(yè)編制管理崗位人員,專業(yè)技術人員需符合轉崗條件。

(二)選調人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質好,嚴格遵守政治紀律、政治規(guī)矩,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心,品行端正,團結協(xié)作精神強;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鄉(xiāng)鎮(zhèn)領導班子成員在同一鄉(xiāng)鎮(zhèn)班子中至少要任滿3年以上;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

6.具備與選調崗位相適應的工作能力,符合選調崗位的其他資格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服務期限等計算時間截至2025年5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此次公開選調:

1.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2.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存在違規(guī)破格提拔、突擊提拔等違反干部選拔任用政策規(guī)定尚未作出處理的;

5.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新提拔職務和新晉升職級在現(xiàn)任職務職級崗位未滿1年的;

7.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五、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本次公開選調采取現(xiàn)場報名與現(xiàn)場資格審查結合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攜帶相關報名材料,到各選調單位進行審核(報考事業(yè)管理崗位的,還需到縣人社局審核),各選調單位匯總后,再統(tǒng)一報縣委組織部。

2.報名時間: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6月11日下班前。

3.報名材料:《桑植縣2025年縣直單位公開選調報名登記表》(附件2);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所要求的學歷學位須同時提供學信網系統(tǒng)等驗證報告);公務員或參公登記表復印件(加蓋組織部門公章,并簽署“復印件與原件一致”意見);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3張。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取消選調資格;現(xiàn)場資格審查通過后,不得私自改報其他崗位。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工作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

(二)筆試最低開考比例與計劃核減

通過資格審查報名人數(shù)與崗位選調計劃數(shù)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達不到3:1的,確因工作需要,經選調單位申請,縣委組織部同意,最低開考比例可放寬到2:1。達不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該崗位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三)筆試

1.筆試內容與分值: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試題分為公共基礎知識測試和文字綜合材料撰寫兩科,分值各設置100分;

2.筆試時間、地點:筆試時間為2025年6月14日,考生6月13日到縣委組織部領取準考證,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時間和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3.分值構成: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測試×50%+文字綜合材料撰寫×50%。

(四)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實際參加考試人數(shù)與選調計劃2: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績者,則一并進入面試。

選調崗位實際參加考試人數(shù)與該崗位選調計劃達不到2∶1比例的,相應核減選調計劃。經核減選調計劃后,仍形不成有效競爭的崗位,設置60分為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達不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得進入面試程序。

2.面試方式與分值。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應試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應變能力、自我情緒控制、人際合作意識與技巧、舉止儀表等。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3.面試時間、地點。時間、地點及相關規(guī)定另行公告。

4.成績合成和排名??荚嚲C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成績均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第三位小數(shù)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成績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三位數(shù)字)。

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仍相同的,按考生文字綜合材料成績進行排名。

(五)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疾煊煽h委組織部會同選調單位組織實施。考察時,應認真審查考察對象的基本信息、“三齡兩歷一身份”、編制性質等情況,重點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和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xiàn)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公開選調崗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必要時,應對相關問題作出專題說明。被考察對象需提供最新的毛發(fā)毒品檢測結果。

考察環(huán)節(jié)因放棄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職位空缺的,可遞補一次。

(六)公示與辦理相關手續(xù)

1.公示。擬選調人員名單分別在桑植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本人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辦理轉任手續(xù)。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確定為選調對象,按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

3.任職。選調對象調入單位后,應及時辦理任職手續(xù),轉任后不保留原職務職級,職級按桑植縣職級晉升最新規(guī)定執(zhí)行。

本次選調工作堅持“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公開選調計劃、選調條件、選調程序和選調結果,縣紀委監(jiān)委全程參與。對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違反選調紀律一經查實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其他未盡事宜,由縣委組織部公務員組負責解釋。

中共桑植縣委組織部

2025年5月27日

附件1:桑植縣2025年縣直單位公開選調職位表

附件2:桑植縣2025年縣直單位公開選調報名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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